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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上海市科教系统开展文明组室、文明岗评选工作的通知
2006-09-21 来源:本站原创
沪科教工(2006)第40号 关于在上海市科教系统开展文明组室、文明岗评选工作的 通知 各科研院所、各高校工会,各区(县)教育工会及直属工会: 近年来,本市科教系统文明组室和文明岗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现决定在本市科教系统开展文明组室和文明岗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落实市文明办《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聚焦“世博会”,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教系统基层组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大力推进素质工程,培育和塑造具有时代特点的上海城市精神,努力构建和谐校院所。 二、 评选范围 1、各科研院所的研究室、课题组、实验室、机关处(科)室、生产班组及其他相应的组室; 2、各级各类学校教研室(组)、年级组、实验室、机关处(科)室、后勤班组及其他相应的组室; 3、科教系统有关岗位。 本次评选以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第一线的组室、岗位为主。 三、 评选标准 1、组室综合业绩突出,岗位本领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和文明形象,具有时代特征、行业特点、工作特色的组室精神或岗位理念。 2、有完善的组室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发扬团结合作精神,积极营造宽松、和谐、民主和奋发向上的群体氛围; 3、文明组室要求思想作风领先,道德高尚精神好,学习成才氛围好,科学管理机制好,工作业绩好;文明岗位要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序的管理规范,过硬的岗位技能,突出的综合业绩。 4、具体评选指标将严格按照市文明办《上海市文明班组考评标准》,并参照《上海市科技文明单位评估指标(2005年版)》和《上海市高校文明单位评估指标(2005年版)》(相关指标请到上海市科教工会网站上复制下载,网址:www.shkjgh.org.cn)。 四、申报比例
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五、申报评选程序 文明组室、文明岗位的评选与文明单位评选保持同步,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基层组室、岗位可直接向各科研院所、高校工会、各区县教育工会、直属工会提出申报。由各科研院所、高校工会,各区县教育工会、直属工会自行组织评选,并报同级党委同意后上报市科教工会。 2、评选办法 市科教工会组织有关方面评委对上报材料进行评选,并根据需要到候选单位实地考察,市科教工会将评审结果报市科教党委系统文明委审定后发给证书、奖牌。 3、工作进程 10月20日前各单位上报候选文明组室、文明岗事迹材料和申报表; 11月-12月到有关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12月中旬市科教党委系统文明委审定; 12月下旬向市文明办、市总工会上报市级文明组室、文明岗;07年1月举行表彰。 4、材料要求 各单位工会将3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一式15份,连同申报表一式3份于10月20日前送交陕西北路500号1号楼市科技教育工会宣教文体部。(申报表电子版请到上海市科教工会网站上复制下载,网址:www.shkjgh.org.cn)。 联系人:刘光震 联系电话:62568366、62157020(兼传真) 附:1、上海市科教系统文明组室申报表 2、上海市科教系统文明岗申报表 3、文明组室、文明岗申报名额分配表 上海市科教党委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200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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