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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上海市科技教育系统开展2004—2005年度文明组室、文明岗评选工作的通知
2006-08-31 来源:本站原创
各科研院所工会、各高校工会、各区县教育工会及直属工会: 近年来,在各级党组织、行政的重视下,文明办和工会精心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本市教育系统文明组室和文明岗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落实市文明办《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聚焦“世博会”,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技、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大力推进素质工程,培育和塑造具有时代特点的上海城市精神的要求,市科技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市科教工会、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决定在全市科技、教育系统开展评选2004—2005年度文明组室、文明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1、各科研院所、科技公司、科技服务单位等服务窗口及其他相应的组室; 2、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教研室(组)、年级组、实验室、机关处(科)室、后勤班组以及其他相应的组室; 3、市科教系统其他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等岗位。 本次评选以第一线的组室、岗位和窗口单位为主。 二、 评选条件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积极落实市文明办《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2、组室综合业绩突出,岗位本领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和文明形象,具有时代特征、行业特点、工作特色的组室精神或岗位理念。 3、有完善的组室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发扬团结合作精神,积极营造宽松、和谐、民主和奋发向上的群体氛围; 4、文明组室要求思想作风领先,道德高尚精神好,学习成才氛围好,科学管理机制好,工作一流业绩好;文明岗位要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序的管理规范,过硬的岗位技能,突出的综合业绩。 三、申报比例
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申报评选 1、各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本单位推荐、评选出候选单位,报市科技教育工会宣教文体部; 2、各区县教育局候选单位由市科教工会会同各区县总工会进行检查评估;其他单位纳入市科教党委系统文明单位考评,由市科教工会委托市科教党委系统文明办进行综合检查评估(具体事宜由市科教党委系统文明办另行通知); 3、检查评估合格后,授予“上海市科技教育系统文明组室(岗)”; 4、根据考评结果排名,经市科教党委同意后报市总工会。 5、文明组室、文明岗位的评选与文明单位评选保持同步,凡获上海市文明组室、文明岗荣誉称号的组室、岗位,可享受区县局级先进集体的奖励待遇。 6、评选标准将严格按照市文明办《上海市文明班组考评标准》,并参照《上海市文明单位评估指标(2005年版)》和《市科教党委系统文明单位评估指标(2005年版)》(具体指标请到上海市科教工会网站上复制下载,网址:www.shkjgh.org.cn)。 五、上报材料要求 1、内容要主要反映2004—2005年度组室和岗位的创建工作实绩,要真实、有特色、有创新、有典型事例。 2、3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一式8份,连同申报表一式3份以及ppt电子版于9月30日前送交陕西北路500号1号楼市科技教育工会宣教文体部。(申报表电子版请到上海市科教工会网站上复制下载,网址:www.shkjgh.org.cn) 六、工作进度 9月底前各单位上报候选文明组室、文明岗事迹材料和申报表;10—11月到各申报单位了解创建工作并开展检查评估;年底举行表彰活动。 希望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次评选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开展“建文明组室、创文明岗位、做文明教工”活动,大力推进我市科技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附:1、2004—2005年度上海市科教系统文明组室申报表 2、2004—2005年度上海市科教系统文明岗申报表 3、各单位文明组室、文明岗申报名额分配表 上海市科技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200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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