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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召开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2018-10-08

表决通过顾莹同志为第四届工会委员、常委、常务副主席,

刘俊敏同志为兼职副主席

2018930日上午,上海大学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校出版社225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有四项议程:一、选举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兼职副主席;二、审议《工会财务报销制度(草案)》;三、审议《关于进一步细化确定学校教代会议题操作程序的建议》;四、通报校工会相关事项。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校工会主席欧阳华出席会议。会议由校工会常务副主席顾红同志主持。

校组织人事部组织处副处长于伟介绍了候选人顾莹、刘俊敏的情况。随后,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在发放选票、回收选票、统计投票的严格程序之后,会议选举通过顾莹同志为第四届工会委员、常委、常务副主席,刘俊敏同志为第四届工会委员、常委、兼职副主席。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校工会将尽快把选举和表决结果上报上海市教育工会。

顾莹、刘俊敏同志先后表达了对组织信任的感谢,结合各自经历,谈了对工会的认识和理解,表示有信心接过接力棒,把我校的工会工作做得更好。

欧阳华同志在讲话中,首先对以上两位新任干部的当选表示祝贺,并对全体工会委员的奉献和付出表示感谢。他指出,我校工会围绕“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做了很多有意义的探索和创新,工会干部有担当,工会工作有特色,为暖心校园发挥了特有的贡献。他表示,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赋予了工会更多职责,相信新的工会班子团队能够更上一层楼,把我校工会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在本次会议上,顾红同志就校工会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与下半年重点工作向第四届工会委员、常委做了汇报,并将开展《上海大学基层分工会及工会主席情况调查表》作了说明。

会议充分听取了委员们关于《工会财务报销制度(草案)》和《关于进一步细化确定学校教代会议题操作程序的建议(草案)》两个文件的意见和建议。随后,全体委员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通过了上述两个文件。(凌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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