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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教育工会举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培训
作者:普陀区 2015-04-13 来源:本站原创
——教育系统基层工会主席系列培训(三)
    为什么单位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员工合同却经常败诉?为什么很多条款约定无效?4月9日下午,普陀区教育工会举办了基层单位工会主席系列培训(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点解读。
    此次培训,特别邀请了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专家、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研究会委员李华平律师授课。李律师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对《条例》凸显的六大变化:明确管理原则,强化岗位设置;确立规章制定民主程序,规范公开招聘程序;健全考核培训制度;规定奖惩种类、情形与程序;确立工资福利增长机制;明确具体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李律师运用丰富的案例和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大家进一步深化了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对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精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普陀区教育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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