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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第九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10-29 来源:本站原创

各高校、区(县)教育系统及直属单位工会、妇委会:

    为进一步倡导男女两性和谐发展,积极引领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将以“携手共圆中国梦”为主题,组织开展第九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本市教育系统工作、婚龄在10年以上的夫妻。

    二、评选条件

    1、尊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

    2、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参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在本单位、教育系统乃至全市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夫妻平等,携手共进;互帮互学,和谐发展。

    4、尊老爱幼,文明健康;家庭幸福,邻里和睦。

    三、评选方法

    1、以高校、区(县)及直属基层为申报单位,每单位按评选条件原则上推荐一对夫妻参加评选。夫妻不在同一单位的,以女方所在单位推荐为主。

    2、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推荐表”(附后,电子版可在教育工会网站www.shsjygh.org.cn下载)纸质一式10份及电子版报市教育工会女工部ngb@shsjygh.org.cn。“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要求填写被推荐人(男女双方)近五年来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和得奖项目,务请填写清楚。“详细事迹”请另附1500字文字材料。

    3、评委会由市教卫党委、市教委有关领导和市教育工会、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组成。评委会12月下旬对推荐材料进行评议、审核,确定35对“模范佳侣”候选人,于2014年1月5日前上网公示并通知候选人所在单位。各有关单位在广泛听取单位、社区等方面意见后,再填写正式“登记表”于1月20日前上报。

    四、奖励办法

    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将于2014年“三八”节召开表彰会,对被评选为模范佳侣的夫妇授予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称号,并颁发证书、奖品,举行表彰活动。

    附件: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表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

                                             2013年10月28日

附件:模范佳侣推荐表2013年度.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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