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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迎世博第二批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2009-10-23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开展迎世博第二批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
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直属单位及区(县)教育系统妇委会、工会女工委: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府《〈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调动上海职业女性服务世博、奉献世博的积极性,展示上海职业女性的时代风采,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女工委从年初起组织发动各级妇女组织,积极引导广大女教工广泛参与迎世博争创教育系统千个“巾帼文明岗”和百个“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在创建活动中涌现了一批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优秀女性团队,首批50个部门和集体经教育系统各级妇女、工会组织推荐于4月16日被授予“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还有453个部门和集体上半年已申报并在积极创建“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
    为发动和动员教育系统更多的女性集体投入到“争创巾帼文明岗,爱岗敬业迎世博”的行动中来,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女工委将启动第二批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创建条件
    1、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以提高素质为目标,以师德建设为核心,以岗位建功为重点,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先进典型为导向。
    2、创建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巾帼文明示范岗的部门或集体女性须占该部门或集体总人数的50%以上,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是女性,部门或集体的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3、创建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的部门或集体必须是本单位的先进团队,有完善的管理机制,能较好地完成岗位主要工作任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显著,在本单位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4、创建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示范岗的部门或集体必须是获得系统以上荣誉称号的先进团队,有完善的管理机制,能很好地完成岗位主要工作任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卓著,在本系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创建办法
    1、创建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单位、集体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填写创建申报表和推荐表(请在教育工会网站www.shsjygh.org.cn下载专区下载),并于2009年10月25日前将申报、推荐表电子版上报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电子邮箱fgw@shsjygh.org.cn。
    2、10月底上海市教育系统系统妇工委对申报集体进行资格审查。11月上旬有关单位在接到教育妇工委对申报集体资格审查通过意见后,于11月15日上报纸质创建申报表、推荐表(一式三份)进入正式创建阶段。
    三、创建活动要求
    1、时间要求。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文明岗创建时间原则上需要半年以上。创建期间,由教育系统妇工委及所在单位妇女组织负责对创建集体给予指导和培训。
    2、培训要求。各申报创建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的集体必须在12月底前完成“3+X”培训(3是指世博知识、职业女性礼仪知识、巾帼文明岗创建知识;X是指本系统、本单位的特色内容),培训率须达到100%。
    四、总结表彰工作
    1、2009年12月中旬教育妇工委将举行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交流展示暨第二批巾帼文明示范岗授牌仪式;
    2、2010年1月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创建集体完成创建自查总结并填写正式登记表。
    3、2010年三八节举行上海市教育系统迎世博百个巾帼文明示范岗、千个巾帼文明岗表彰仪式。
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
200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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