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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开展2008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08-05-29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转发《开展2008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校工会、科研院所工会及直属工会:

为贯彻沪安监管法规(2008112号文件精神,现将此文转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工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深入宣传,加强教育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让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突出“大安全”的宣传意识,工会组织要利用好宣传载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紧抓安全生产一刻也不放松。

二.          结合实际,务求实效

各高校、科研院所及直属单位工会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配合行政职能部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特别是对一些重点部门,如:实验室、危险品使用、存放、保管的部门等要求多次认真检查,责任到人,确保不留隐患,保证安全;在夏季要加强对职工、学生的食堂卫生检查与监管,确保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对从事有毒有害和高温操作的工作岗位人员,工会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监督做好安全防护和防暑降温工作。

三.          加强安全生产的信息报送

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工会要有专人负责报送信息,对于在“安全生产月”中的典型事例、效果好的经验和活动信息要及时上报,如发生重大事故要求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并同时上报本会,总结材料于710日前可通过网上、传真或邮寄报市科教工会生活保障部。

生活保障部电话:62175748,传真:62175246

上海市科教工会

2008529

关于开展2008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沪安监管法规〔2008〕112号

各委、办、区、县党委宣传部(处),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各区、县公安分局,各区、县文化(广)局,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区、县、局(公司)团委,各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3号)要求,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建平安上海的进程,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8〕103号)的部署,今年6月,上海市将与全国继续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大安全”宣传理念、突出“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活动主题、突出“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为推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2008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的宣传活动。各区县、系统、行业应设安全生产月活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四、主要活动内容
    (一)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今年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作如下安排:
    1.6月1日,组织开展上海市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幕式。
    2.邀请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领导视察检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工作情况。
    3.市安全生产监管局领导在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市民与社会”栏目直播,内容是“治隐患,迎奥运”,并加大在本市媒体投发公益广告的力度。
    4.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会同市市政局合作开展《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活动。
    5.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会同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作宣传,主题是“生产安全卫生知识”。
    6.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会同市气象局组织开展“关注农民工,关注气象安全”主题活动。
    7.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会同市交警总队组织开展“迎奥运,文明出行”6.25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8.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会同质监局合作宣传,主题是“抓管理、治隐患、降事故、保安全”。
    9.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会同市消防局开展安全文艺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系列活动。
    10.组织安全生产基层服务,发动协会和宣教培训机构积极开展“一个事故条例宣传、一千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二万套安全宣传画发放、二万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十万名农民工安全培训、十万张安全生产宣传单页和二十万册从业人员安全手册发放”活动。
    11.举办2008国际防爆电气安全设备展览会暨论坛。
    12.6月30日,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会同市总工会举办非公经济安全生产现场会暨“安全生产月”活动闭幕式。
    (二)各区县、系统、行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时机,紧密结合“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落实。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采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教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弘扬安全文化。
    (三)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活动,发动职工踊跃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过去发生或者他人的事故教训,开展安全科普和隐患排查治理等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四)社区要积极开展“平安奥运”主题活动,要在社区的重要公共场所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向群众发放宣传“平安奥运”的小纪念品等。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我把安全带回家”教育活动,在学校宣传橱窗、画廊张贴宣传画等。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各区县、系统、行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切实抓好、做实。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精心部署,认真组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各生产经营单位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人员、经费、措施”三落实,“创新、务实、效果”三提高。
    (二)结合实际,提高实效。要在全面总结前六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特点,紧密结合主题,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动员从业人员积极参加。要不断完善宣传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在富于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上下功夫。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做到五结合:一是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二是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相结合;三是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从业人员素质提高相结合;四是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各区县、系统、行业已部署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五是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迎奥运,保安全”相结合。
    (三)引导舆论,形成氛围。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宣传安全生产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和后发优势,积极报道安全生产战线上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引导新闻媒体,形成舆论强势。要充分发挥各类传播媒体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滚动媒体等大众传媒的宣传优势,以创办专栏、制作专题、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要充分利用各种标志性广告牌、宣传栏等,开展安全科普宣传和安全知识告知。要在街道、社区、作业场所等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宣传标语,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画等,营造安全生产社会化氛围。
    (四)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区县、系统、行业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要有专人负责联络沟通,及时向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反馈活动信息。活动结束后,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和系统、行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区县局(产业)工会,区县局(公司)团委要认真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分别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附件: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8〕103号)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总工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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