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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教(职)工代表大会优秀代表和优秀提案的通知
2005-09-05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评选教(职)工代表大会优秀代表和优秀提案的通知

各高校、科研院所工会,各区县教育工会,各直属工会:

多年来,本市科技和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不断推进基层民主管理,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科研院所和学校所务校务公开基本载体,科教员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在推进科技、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经过多年的努力,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整体素质和提案工作的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基层单位涌现出一批政治素质好、民主参与能力强、积极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教职工代表和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教(职)代会提案。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教职工代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推动教职代会提案工作,本会决定在全系统开展评选教职工代表大会“优秀代表”和“优秀提案”的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优秀代表评选

(一)        评选名额

全系统评选120名左右。

(二)        评选条件

应当是本系统基层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现任代表,具有两年(含两年)以上的代表经历。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认真学习并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有较强的大局意识,积极履行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2、具有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关心本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关心科教员工,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带头贯彻教()代会决议,发挥好党政领导联系科教员工桥梁和纽带作用,当好群众利益的代表者,领导决策的好参谋。

3具有较高的民主管理、民主参与能力和水平,积极参加教()代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做好提案工作,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广泛了解民意,准确反映民情。

(三)        推荐名额

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科研单位和高校,职工总数3000名以下推荐1名候选人,超过3000名推荐2名候选人;

各区县推荐2名候选人。

二、优秀提案评选

(一)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各类优秀提案100条左右。其中评选最佳提案10条。

(二)评选条件

1、提案选题好。提案内容应当围绕科研单位和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难点问题、科教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其他方面的重点问题;

   2、提案建议好。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真实可信。提案措施扼要具体,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便于处理和落实;

3、提案落实好。提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措施有力,落实到位。教(职)代会建立专门提案工作机构,工作有检查,有督促,有反馈;

4、提案效果好。提案落实后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推动单位改革发展、维护教职工权益以及“两个文明”协调发展、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得到领导与广大科教员工的认同和好评。

5、提案规范化。提案符合要求,案名、案由、建议等各项要素齐全,并做到一事一案。

最佳提案除具备上述各项条件外,还应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创新性,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影响力。

(三)推荐办法

各单位从实际情况出发,从近三年来教职代会已经落实的各类提案中,择优推荐1-3条提案。

(四)评选办法

市科教工会成立专门评委会,从各单位推荐的提案中评选出百条优秀提案和十条最佳提案。

三、上报材料要求

各推荐单位应认真填写《教(职)工代表大会优秀代表推荐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提案推荐表》,撰写事迹材料、提案内容及评价,不超过1000字,各打印一式二份 (该表格可通过科教工会网站下载),于930日前报本会基层工作部。

四、奖励和表彰办法

本会对当选“教(职)工代表大会优秀代表”和入选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提案”(最佳提案)给与适当的奖励,颁发有关证书或奖状,并在年内适当的时候召开表彰会和发布会。

(联系人:杨莹   联系电话及传真:62587697)

附件:

1、上海市科教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优秀代表推荐表

2、上海市科教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提案推荐表

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会

二〇〇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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